有人發問:
『馬太福音23章23節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其中「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根據新生活版英文翻譯本聖經在(NLT)的翻譯是「 You should tithe, yes, but do not neglect the more important things.」 You should tithe,這是代表耶穌要基督徒交十一奉獻嗎?』
回覆如下(也歡迎留言討論):
依據謹慎研經,欲以這段經文推論或佐證「新約時代也有十一奉獻之定例」、「耶穌也命令基督徒要守十一奉獻」之論述,並非無疑:
一、新約聖經中,耶穌親自提及十一奉獻的經文只有兩處,也就是本段(及其平行經文—路加11:42)及路加18:9-14。很不巧,從經文脈絡可探知,耶穌兩次提及十一奉獻,都不是用來褒獎法利賽人,而是用來挑戰其律法主義,帶有對比、反諷之意味。
二、法利賽人非常嚴守各項舊約律法,當然包括十一奉獻。甚至,法利賽人為了不受一絲指責,把舊約律法關於十一奉獻的定例(利27:30、申14:22)延展到淋漓盡致,經過猶太教拉比及法典的增補,連薄荷、茴香、芹菜這種家戶中種植的香料作物,都要精確計算其葉片、種子,十中取一,一併奉獻!
三、「…那(十一奉獻)也是不可不行的」,有的譯本會譯成「…你們應該去行(十一奉獻)」、「…那(十一奉獻)也是不能忽略的」。關鍵在於:耶穌的談話對象是誰?是法利賽人!耶穌說話當時,尚未流血立下新約(路加22:20),耶穌也說過他並非要來廢掉舊約律法,而是要成全(馬太5:17)。換言之,當時法利賽人仍在舊約律法底下,耶穌也承認此點;但耶穌挑戰法利賽人捨本逐末、輕重不分,他們在實踐中對於奉獻的各種祭物太過重視,卻忽略了實行公義、憐憫和信實(彌迦6:8參照)。
四、也就是說,「…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在句中只是一種陪襯或對照,更重要的還是那正面的命令。有學者認為,這個說法可以變換成:「若你非要去奉行你們那瑣碎的清規戒律不可,就去吧,可是別忘了那真正重要的事。」(參丁道爾聖經注釋)。
五、對照耶穌要求門徒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5:20)。耶穌並不否認法利賽人所遵守的舊約律法及各種法規,但耶穌希望門徒要超越那些。亦即,門徒切勿只注意細小瑣碎的奉獻或敬拜定例,而忽略應用範圍既深且廣的律法精義與原則。
六、綜上,本節(及整章)經文是耶穌對法利賽人的譴責與勸誡,難以據此推論耶穌有意在新約時代後(祂流下立約之血後),給予基督徒一項正面、明確的十一奉獻命令。
七、再者,法利賽人遵守的律法極其繁瑣,何止十一奉獻?若新約時代基督徒也要「自願」像活在當時的的猶太人,謹守遵行一切文士和法利賽人所吩咐的教導(馬太23:2-3),那我們在今日豈能只獨強調遵守十一定例?
八、最後,本文只針對馬太23:23做出研經結論,至於「新約聖經對於十一奉獻的教導為何?」、「今日基督徒是否仍須嚴守十一定例?」等問題,並非本文範疇,有興趣者,請待我日後撰文探討。
文/慕義羊
十一原本就是猶太人的律法傳統,而法利賽人更是恪遵十一的佼佼者,這段經文背景是是法利賽人已經做到了十一,耶穌再肯定一次他們守舊約律法的行為,何以得到耶穌希望非猶太人也守十一的推論呢?
回覆刪除打個比方來說,如果有個華人跟你說他中秋節要返鄉探親,你會跟他說:「你應該這麼做」,因為這是華人的傳統。但是你不會要求一個美國人也要中秋返鄉探親,因為他沒有這個傳統。猶太人和基督徒本來就是不同國的人,如何能要求基督徒去遵守猶太人的律法。
Douglous Jacoby指出舊約的十一指是動物與農作的十分之一,不是錢的十一。若真要基督徒守全猶太人的十一,是不是門徒要把牛羊遷到牧師面前,請他笑納呢?
我來沖沖人氣喲!! ;-)
回覆刪除J.
http://douglasjacoby.com/articles/1483-tithing
回覆刪除Yes, Douglous Jacoby also pointed out that tithe is NOT a "command" in New Testament. I found his article quite insightful.
那你建議給多少呢?
回覆刪除請參照這一篇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978095.html
回覆刪除否則僅就這段單一經文 有見樹不見林之憾!!
可參考這一篇 也是小小羊的文
刪除十一奉獻只能獻在自己教會?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979691.html
喔 感謝你的回覆參照! 這樣大家會更清楚了
刪除感謝士薰和leo的熱心補充!小小羊的文我也常看,他的公義直言素來令人尊敬。
刪除我的下一篇因為規模大些,預計會地毯式探討新舊約聖經中關於(十一)奉獻的全部經文,但最近家務、工作、讀書多頭繁忙,容我緩些時候再貼吧。
其實,網路上相關討論也不少,等不及的人可以先搜尋來看看。
美國ICOC沒有放棄1/10, dating制度, 當然可以拿掉1/10, dating制度,只是拿掉以後的ICOC就像一張不加蔥的"蔥油餅".
回覆刪除對基督徒而言,奉獻就是奉獻,你要給多少,憑你心甘心樂意。不需要一輩子活在人的建議中吧。
回覆刪除也許它本來就該是一張乾乾淨淨的餅,從來都不該是一張加了一堆蔥的人為調味餅。
可參考這一篇 也是小小羊的文
回覆刪除十一奉獻只能獻在自己教會?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979691.html
馬太福音23:23那段經文 耶穌針對的對象是法利賽人,她們本來就守摩西律法
回覆刪除猶太人本受摩西律法之轄制
猶太人基督徒仍守摩西律法 因為他們願意
但外邦人本來就不受摩西律法之轄制
若我們仍要守摩西律法的話 那連獻祭,割禮,不可吃血,不可吃豬肉,不可穿混紡的衣服,女人經期要定為不潔不可入會,都要守了
律法主義就入侵教會, 像加拉太書一樣,,,
沒有一個人守的了全部摩西律法
加3: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
加5:3 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
加5:4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134.加6:13 他們那些受割禮的,連自己也不守律法;他們願意你們受割禮,不過要藉著你們的肉體誇口。
若十一仍是律法 少繳一塊錢就是犯罪 請問有何人可以指著十一誇口?
還有奉獻是奉獻給神的
聖經可沒說十一一定要奉獻給某特定教會或宗派
若有出於疑心或不出於信心的 就不要奉獻 因為那反而是犯罪
若十一仍是律法,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因基督徒仍不自由,仍被十一律法的軛所轄制,被十一律法所擄
若有基督徒他自己願受十一律法轄制 他可以這麼做 因他甘心
但他若守十一不甘心 就是罪了
但是他不能說所有基督徒都要像他一樣受十一律法轄制
I check the letter of Douglas Jacoby
回覆刪除in his finally conclusion:
Giving is to be liberal, ungrudging, and sacrificial. In my opinion, most of our first world members -- above all in the United States -- can afford to and ought to give over the 10% level.
* In all things, we are to honor God with our wealth (Proverbs 3:9). That is the heart of the matter.
so if you are rich person , you should giving much more , because of our wealth is from God
原來,講了那麼久,天國教師都建議有錢的門徒該給超過1/10, 我們懂得不會有他多吧
回覆刪除原來講了這麼久,還是搞不清楚教師花了一整篇的文字,就是在解釋基督徒沒有十一的規定。
回覆刪除不該把教師對第一世界國家,尤其是美國的有錢人提出的看法,曲解了整段文章的意義。
當你樂意奉獻的時候,就不受限於十一的規訂了,你若願意繳超過十一,是很好的。但請注意,這不是規定。
Doug 就在亞特蘭大的ICOC. 就我所知, 該教會並沒有十一的規定
回覆刪除這是 Doug 在他的網站上對於門徒問關於十一問題的 Q&A. 有著作權所以我不便貼出全文
回覆刪除http://douglasjacoby.com/q-as/1229-q-a-0431-tithing
http://douglasjacoby.com/q-as/3372-q-a-0440-tithing-revisited
兩段都很清楚的說明 他不認為 舊約對於十一的規定 有帶進新約
位匿名網友於今日9:42發佈之留言:『敢問…』,因已涉及向某特定個人發問,為免衍生不必要爭議,煩請該匿名網友逕向該特定個人提問即可,謝謝!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