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7日 星期三

何為「主教制」?為何不能採用「主教制」?

何為「主教制」?


「主教制」不見得施行於天主教會。主教這名詞也可以替換成牧師、傳道人、全職工等等,端看聖職人員自己對於牧養教會的信念和實際作法來判定。

ICOC的傳統價值觀認為「領袖(尤其是全職工)的話就是神的話,要完全順服」,並依此引申出「領袖不會犯錯,因領袖是教會的頭」。本文旨在闡述為何這樣的觀念違反聖經。

一間主教制教會的領袖,不一定會被冠以「主教」之名,而須完全視該教會對於帶領的信念和實際作法。

以下是主教制教會的特色。如有若干項目符合,並產生了「主教無誤訓誨權柄」和「依循傳統的力量大於聖經」之現象,表示該教會已經有了主教制的特色。同時,已經違反了聖經:



1. 主教制教會認為根據福音書,神將審判權和管理權交給主教,管理神的教會:

馬太福音16:18-19
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權柄:原文是門),不能勝過他。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主教制教會以彼得的這段故事,認為「鑰匙」代表的是權柄,耶穌將權柄交給彼得,也將審判的權力交給彼得,甚至說彼得將是教會的磐石,而主教是繼承彼得的角色,擁有神所給予的權柄,而主教本人也是教會的磐石。

然而,這個想法是違背聖經的。首先,「鑰匙」代表的不是管理權柄,而是進入的門戶,彼得只是代表進入教會的開始,而這邊的磐石(彼得此名原意也是磐石),前後有所不同,整句話是「你是彼得(Petros),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Petra)上」Petros是單數,就是小石頭,Petra是複數,代表大石頭。教會真正的磐石是基督,而不是彼得,也不會是任何一位使徒。



2. 主教制教會認為教導的權柄,繼承於眾使徒,而傳統也是使徒權柄的一部份:

帖後2:15
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得穩,凡所領受的教訓,不拘是我們口傳的,是信上寫的,都要堅守。

口傳的意思就是口述傳統。主教制教會執此段經文,延伸出主教的教導和訓勉都是會眾所應領受並且堅守的。

五旬節後的大逼迫,開始了使徒四處傳福音的過程。當時,新約正典尚未完成,除了舊約經文,使徒們的口頭訓勉、書信往來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新約啟示已正典化、完備化後,信徒已無須尋求全本聖經以外的信仰根基。



3. 主教制教會對基督徒履行牧者和教師的職責,定義信仰的實質內容時,主教有絕對無誤的使徒權柄去宣布這定義;全教會必須遵守,而忠誠的順服,完全放下自己的意志與分辨的智慧,降伏於主教的權柄之下:

這是沒有聖經依據的,主要來自於上一點特色的無限上綱。由此可知,傳統是主教制教會很重要一部份,為了確保傳統的權威性,必須承認「主教無誤訓誨權柄」;作為反饋,傳統又保證了「主教無誤訓誨權柄」至高性。

傳統不見得是一個習俗、習慣或儀式,可能是某個人、某種「前人如此,後人也當如是」的主觀認知。

1:8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保羅也說過了,他也會犯錯;甚至不只他,天上來的天使也會犯錯,因此保羅教導我們要慎思明辨,任何人的教導都要仔細查驗,絕對不是以權柄硬說自己是無誤的。

17:11 
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

保羅自己直接從神得到過啟示,但是他自己的論述也常加上「經上記著說」,而努力從聖經上得到我們所學的,聖靈所教導的,本來就是我們自己的功課。



4.主教制教會相信基督在吩咐我們傳福音給萬民的同時,也要我們制訂出一個最高權威的組織,以便我們將活潑和無誤的教誨權柄賜給他使天下所有相信福音的人有一個統一的領導,而不至於分裂:

這是沿襲主教無誤訓誨權柄而來。表面上看起來,這個概念十分的吸引人,因為既有一人或數人,能夠代表基督的教導,這樣我們就可以不用看聖經,做基督徒也變得簡單很多。但真正能教導,並且帶來合一的,不是組織的力量,也不是某個人的權柄,而是聖靈帶來的合一。

約一2:27
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裏,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



為何不能採用「主教制」?


主教制度最大的惡行,就是在於「弱化基督」。

延伸思考教會制度:

以弗所4:11-12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

依據聖經,教會的管理和牧養是有很多種恩賜分工的。我們既有聖經明確的教導,在教會侍奉上,本來就應採取不同專業恩賜的分工。為何不依照聖經教導而行呢?

如果有人問,不立長老的原因是因為目前沒有符合長老資格的人,這邊也有一個思考的謬誤,現在不立長老,並不表示沒有長老事工,反而是長老的工作一直由教會牧者兼任。換句話說,除非教會牧者也有相同的資格,否則同樣不符合聖經原則。

也許有人會說:不管是哪種制度,本來就沒有完美的,何況教會牧者和我們一樣都是罪人,我們不是因為教會牧者而上天堂,而是依據我們和神的關係,所以,何必在這事上爭執呢?

這裡舉一個例子:世界上行使主教制最徹底的就是天主教,西元1950年,當時的羅馬主教,也就是俗稱的教宗庇烏12,為了他個人對於瑪利亞崇拜的信仰,詢問當時的天主教主教們,是否可以將一個民間傳說:「瑪莉亞並未真正死亡,而是由主基督將她無罪升天,如同以利亞一樣。」定為教義?當時義大利民間很響應這股熱潮,但在完全沒有任何聖經支持、歷史紀錄及法源依據下,這位教宗在195011月簽署一份文件,正式以他的主教無誤訓誨權柄,將「瑪利亞無罪升天」定為天主教教義。

而「主教無誤訓誨權柄」,是在1870年時成為天主教之教義。相隔80年,人已經可以將一無中生有的事情,視同聖經之教導。

罪的影響是大的,即使在起初並不明顯,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不明顯的酵,將會損害我們和神的關係。天主教教會會高舉一個人等同神,其他「主教制」的教會一樣有犯這種罪的傾向。

然聖經已有教導,我們按照聖經的教導去做,豈不更在這善事上有分。

帖前5:21 
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




文/張烈諄

3 則留言:

  1. 這是我在幾年前,為了在週間聚會上課,應弟兄的邀請,研究天主教的制度,而得到其中一部份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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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是啊 我很贊成 教導門徒的信念不應是“主教制“信念的延伸 這傷害門徒屬靈生命很深
    我只是感慨:一方面,在大型組織下, 有多少人能時時刻刻保持清醒, 防止主教制的影響,
    另一方面,感慨台北教會已經到了要以“組織“來看待事物了,而不是以“大家庭“來看了!
    所以,才悲觀地認為,對大部份的人而言,或許主教制,沒有怎麼的罪大惡極~~
    另外,是真的不知道 台灣大型教會組織有什麼是非主教制的 以你文中定義 在我看來 或多或少都會存在主教制的影子
    也不關乎有沒有設立長老或職事,而是看其信念教導....................
    所以 能了解非主教制的教會 是最好不過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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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個提議很好,不過議題也很大,有機會我會找對這有研究的弟兄討論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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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羅西4:6 「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